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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沙金在线平台【大全】全国线上培训的补贴政策都在这里了。。。

更新时间:2023-11-15

  澳门沙金在线平台【大全】全国线上培训的补贴政策都在这里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支持鼓励广大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15号)

  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企业,根据岗位需要,在2020年组织职工(含待岗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累计不低于40课时(每课时45分钟)的,对参加了培训的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以下简称“培训补贴”)。申领补贴时,参加了培训的职工须仍在本企业就业。

  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商务运营的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或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也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

  企业职工(含困难企业职工,下同)适岗培训补贴: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珠府〔2020〕11号)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号)

  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澳门沙金在线平台、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困难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简化中小企业申报程序,有效稳定用工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企业可自主开展线上培训或委托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补贴标准可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企业职工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27号)

  培训方式主要利用线上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企业自有线上培训平台,可采用在线直播澳门沙金在线平台、视频录播、线上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也可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企业应按照拟开展的线上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编制培训计划,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

  探索简易岗前技能培训。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线上或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0个课时/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以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可不集中培训,采取职工自学或由企业结合生产岗位灵活实施,进一步优化培训考核办法。所需资金从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支出。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

  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澳门沙金在线平台。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等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1号

  对线上培训平台实施补贴。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根据其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重点群体人数,由参加培训人员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当地该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向线上平台支付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安排。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6号)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对主管部门同意开展的线上培训,各地可根据实名注册人数向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或企业预拨不高于40%的培训补贴资金,其余补贴资金根据培训人员参加鉴定考核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情况子以结算。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项目制培训,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先行支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大力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将“互联网+”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培训开班信息在“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填报,线上结业考核在教学平台进行,补贴标准和流程比照线下培训办法执行,所需补贴资金按规定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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